“檢務公開”是指檢察機關依法向社會和訴訟參與人公開與檢察職權相關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等有關的活動和事項。“檢務公開”是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設中國特色檢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維護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實現憲法賦予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的重要保證;是檢察機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檢察官素質和執法水平的有效途徑。

最高人民檢察院1998年10月決定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和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直接立案偵查案件的范圍;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立案標準;辦案期限;辦案紀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和義務;被害人的權利和義務;證人的權利和義務;舉報須知;申訴須知等十個方面,簡稱“檢務十公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關于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精神,自覺接受監督,保證公正執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面總結地方各級檢察機關“檢務公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檢察工作實際,進一步提出,實行“檢務公開”必須遵循嚴格依法、真實充分、及時便民、開拓創新四項原則。

在“檢務十公開”的基礎上,檢務公開的內容有所擴展,其包括:1.檢察官任職資格和管理的規定;2.檢察人員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的規定;3.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執業的規定;4.在刑事訴訟活動中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5.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規則;6.普通程序簡化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程序;7.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程序;8.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9.國家刑事賠償的規定;10.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11.檢察機關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的規定;12.檢察工作紀律和檢察官職業道德規范等。

為實行“檢務公開”,檢察機關建立健全了相關工作制度,如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制度;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定期通報和新聞發言人制度;責任追究和監督保障機制;妥善處理檢務公開與保密工作關系等。

各地檢察機關在實行“檢務公開”中,還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手段,建立“檢務公開”信息臺、咨詢臺,設置電子顯示大屏幕、自動觸摸屏,在互聯網上開通宣傳頁、網址等,方便社會各界和公眾查詢、監督,增強“檢務公開”的效果。

觸摸屏與OLED網推出微信公共平臺,每日一條微信新聞,涵蓋觸摸屏材料、觸摸屏設備、觸控面板行業主要資訊,第一時間了解觸摸屏行業發展動態。關注辦法:微信公眾號“i51touch” 或微信中掃描下面二維碼關注,或這里查看詳細步驟